兒子被控強姦兩幼女,檢察官父親作無罪辯護
備受關注的「檢察官父親為子辯護」迎來新進展。
劉志軍曾任湖南省永州市藍山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此前,因其為涉嫌強姦兩未滿14歲幼女的兒子劉某贇擔任辯護人,堅持作無罪辯護而引發關注。該案一審以強姦罪判處劉某贇有期徒刑八年;二審維持強姦罪,改判為有期徒刑六年。
11月,劉志軍收到的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決定書顯示,本院院長發現本案符合再審立案的條件,由本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12月19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案再審開庭審理。劉某贇的母親楊雙菊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庭審持續約四個半小時,當庭未宣判。
劉某贇 圖/受訪者提供
同步錄音錄像無聲
「90後」的劉某贇是永州市藍山縣某鎮衛生院的醫生。檢方指控,他與兩名通過網路結識的女孩發生性關係,案發時兩人均未滿14周歲。
據起訴書記載,2023年9月21日,劉某贇與出生於2009年10月的來某某相約於江華縣某酒店見面,共處一室至次日早晨。檢方指控,在該酒店內,劉某贇與來某某發生了一次性關係。
至於另一名中學生廖某某,她出生於2010年2月。檢方指控,劉某贇與廖某某於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期間,在永州市冷水灘區某酒店共發生了三次性關係。
根據刑法,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2024年8月,江華縣法院以強姦罪判處劉某贇有期徒刑八年。劉某贇上訴至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認為原判事實認定清楚、定罪準確,鑒於劉某贇在犯罪過程中未使用暴力、威脅等惡劣手段,亦未造成嚴重後果,對其量刑偏重,改判有期徒刑六年。
需要注意的是,強姦行為具有隱蔽性,往往缺乏第三方證明,在司法實踐中高度依賴「口供」。
劉某贇始終否認與上述兩幼女發生性關係。中國新聞周刊此前報道,作為劉某贇辯護人的劉志軍指出,公安機關對來某某的詢問未進行同步錄音錄像。
劉志軍提出,來某某的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