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楊蘭蘭酒駕逆行車禍案在此第四次開庭。楊蘭蘭不但仍未到場,其律師而且代表她否認所有指控。
也就是說,楊蘭蘭不認罪。
本案中,楊蘭蘭面臨四項指控:拒絕或未能接受酒測、危險駕駛致嚴重人身傷害、未向警方提供身份信息,以及疏忽駕駛。
11月14日,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楊蘭蘭酒駕逆行車禍案在此第四次開庭。楊蘭蘭不但仍未到場,其律師而且代表她否認所有指控。
也就是說,楊蘭蘭不認罪。
本案中,楊蘭蘭面臨四項指控:拒絕或未能接受酒測、危險駕駛致嚴重人身傷害、未向警方提供身份信息,以及疏忽駕駛。
不是一項,也不是兩項,是四項,而且每一項都不是小事。事態如此嚴重,壓力如此之大,換普通人,可能已經崩潰,早認罪了。
那楊蘭蘭為何不認罪?
我分析,這是因為在澳洲刑事體系里,程序問題比事實更致命——如果警察晚了幾分鐘要求酒測,證據可能不算數;如果逆行路段沒有連續監控,危險駕駛的認定就能被拆;如果傷情定義被律師抓住漏洞,嚴重人身傷害可以降級。所有這些,看似離譜,卻都是現實中發生過的判例。
所以,楊蘭蘭的不認罪,其實是出於計算精密的一種策略——「我不需要證明自己沒做,我只需要證明你程序不完美。」
不認罪意味著:控方必須展示證據;每一項程序都能被挑刺;時間越拖輿論越淡;受害者的壓力越大;律師越能在縫隙里做功課。
認罪是接受現實,不認罪是下注未來。而楊蘭蘭現在做的就是下註:下注警方有沒有漏過一個簽字,下注呼氣儀有沒有校準記錄,下注逆行時的攝像有沒有斷點,下注傷情是否夠「嚴重傷害」的法律門檻;甚至下注外界是否會忘記這件事。
有人以為,楊蘭蘭後台硬,有錢,所以有底氣,不認罪。
我倒覺得,如果說她有底氣,那可能是因為她相信自己能利用現有的法律程序,找到一個比認罪更輕的出口。
控辯雙方的「程序博弈」,往往能讓看似鐵板釘釘的案件,變成部分指控撤銷、部分降級或最終罰金 + 社區服務。楊蘭蘭不認罪,就是為了拆指控,拆證據,拆程序,拆傷情定性,最終換一個對她更輕的結局。輿論會憤怒,但法律系統不會替情緒做決定。這,就是她的賭注。
說到底,楊蘭蘭的不認罪,不是勇氣,是算計;不是硬氣,是試探;不是清白,是下注。她賭的不是事實,她賭的是系統的耐心、漏洞、時間和程序。
楊蘭蘭案最終結果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

(楊蘭蘭肇事現場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