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駕找人「擺平」,被騙7萬後跳樓身亡
因醉酒駕駛輕信他人「可擺平」的謊言被騙,女子葛某乙不堪壓力自殺身亡。在實施詐騙的蘇某被判刑並賠償後,其親屬向騙局介紹人何某索賠23萬餘元。近日,庫爾勒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這一索賠訴求。
▲示意圖 資料圖片
中國裁判文書網判決書顯示,經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7月25日,葛某乙(原告葛某甲親屬,已去世)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庫爾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經鑒定屬醉酒駕駛。葛某乙通過朋友張某介紹認識被告何某,何某稱其認識案外人蘇某,可幫助處理醉駕一事。蘇某明知無能力辦理,仍謊稱需7萬元好處費即可擺平。
隨後,葛某乙通過張某代轉及微信轉賬方式,向何某共計轉賬7萬元,何某將其中4.5萬元轉給蘇某,蘇某將該款用於個人日常消費。後葛某乙發現被騙,多次向何某索要錢款,何某、蘇某退還贓款30005元,剩餘錢款未退還。
2023年10月24日,庫爾勒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報警人稱朋友的女朋友跳樓了。當天,葛某乙向其男友馬某發送一段樓頂視頻,其男友感覺不對多次與葛某乙聯繫,但均無人接聽,遂與朋友李某共同前往該小區查看,發現31樓樓梯窗戶處有一部手機及水杯,葛某乙已高空墜落身亡。經法醫勘查符合墜亡特徵,家屬對死亡原因無異議。
馬某向庫爾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報案後,蘇某退還剩餘贓款。2024年10月12日,檢察院以蘇某犯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經查,蘇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款39995元,數額較大。蘇某在偵查階段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案發後退還全部贓款,其家屬賠償被害人家屬15萬元並取得諒解。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蘇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5000元。
原告葛某甲訴稱,案發前葛某乙多次向被告何某催要退款,何某於2023年9月17日僅退還3萬元,剩餘4萬元拒不返還,2023年10月6日,蘇某轉賬給被告何某5000元,而被告何某未將該款項返還葛某乙。葛某乙多次向何某索要剩餘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