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房子自拆自建被指詐騙引爭議
核心提示:公平正義是執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線。要抓住關鍵環節,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和管理監督制約體系,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件事情處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當事人對自己的房子自拆自建,按國土局約定自己補償自己卻被判詐騙。此案引起國家刑訴法研究會會長等5位法律專家的關注,已為此當事人出具了無罪意見書!希望有關部門領導予以關注,理清事實真相,依法公正處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近日,民營企業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勝利汽修公司法人李鄭東親屬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
為響應當地政府城鎮化改造工作,2011年2月,阿城區勝利汽修公司申請自己開發該廠址,位於區中心和平街27委上京A-11-08,地塊面積1200平米,建築面積4200平米,借用該公司法人的妹夫所屬瑞澤房地產公司資質。
2011年5月,瑞澤公司與國土局下屬單位收儲辦簽約。該協議是收儲辦擬定的合同:收儲辦根據實地測量結果評估確定土地價格363萬餘元(即土地出讓金),評估地面上房屋價格564萬餘元(即地面物補償)共計929萬元。契稅另計已另付。協議規定,瑞澤公司自籌自建,必須簽約後交齊以上款項競標摘牌。
然後收儲辦又與勝利公司簽約,規定收到競標者繳納的全額款項後,還給勝利汽修公司地面物補償款564萬元。地上物由勝利汽修公司自費拆除,評估公司由收儲辦聘請,評估費由瑞澤公司支付。此項目經公示後,無人競標摘牌。
2011年7月,瑞澤公司、勝利汽修公司和該地面上僅有的一個熱力公司物業簽署兩者間拆遷補償協議(300平米)。其餘均為勝利公司自己的房屋建築。
2011年8月,瑞澤公司足額按時繳納上述929萬元。
2011年9月,勝利汽修公司收到收儲辦退還的補償物款564萬元。後續一系列開發落成交房入住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2018年,當地檢察機關稱:當年勝利汽修公司法人李鄭東在開發該地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