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市平城區:街道、村兩級幹部涉嫌貪污侵佔陳庄村數千萬征地補償款
尊敬的中央、省、市紀檢監察部門:
我叫常延有,系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區卧虎灣街道陳庄村(原屬平城區馬軍營鄉)村民,現年74歲。現我委託我大兒媳婦金改翠舉報我村黨支部書記張樹生、卧虎灣街道黨委書記劉健、馬軍營街道黨委書記孫祿山貪污侵佔我村數千萬征地補償款的違法事實,以及我村黨支部書記張樹生在2000年時開始擔任村委會主任和村委會書記多年來利用職權侵吞集體資產貪污腐敗的各項事實。
1、我村在2018年被大同市市政府徵佔土地709畝(實際畝數近1000畝),每畝8.8萬元;2020年被大同市市政府徵佔地約280畝,每畝8.8萬元;合計徵佔地金額近1億元,這筆款項至今被馬軍營街道黨委書記孫祿山控制,從2018年開始該項征地款一直沒有按照國家規定進陳庄村集體公積金賬戶。在區域重劃後在陳庄村已經不歸屬馬軍營街道的情況下仍然對該筆款項進行非法佔用,僅僅在2022年撥付給陳庄村集體2000萬,其餘部分款項均作為孫祿山、張樹生的私人小金庫。征地款的運用一直不對村民進行公布,不按照國家規定給村民辦理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根據國家《土地法》 第七十九條 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孫祿山在我村征地過程中動用陳庄村征地款100多萬僱傭大同市最大的黑社會分子柴征明恐嚇陳庄村村民。對於村民被征地上的附著物補償,孫祿山按照誰給他好處,他給誰評估的高的做法,謀取個人私利,在整個評估過程中全程造假。
3、卧虎灣街道黨委書記劉健在我村2000萬征地款從馬軍營街道劃撥過來後,違法佔用我村集體征地款100多萬元用於裝修其辦公樓。根據國家《土地法》 第七十九條 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卧虎灣街道黨委書記劉健為了更好的侵吞我村的征地補償款,在我村原黨支部書記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