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違法停車致摩托車司機追尾死亡?西安交警通報
針對媒體報道「民警違法停車引發事故」一事,2025年7月9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通報稱,正重新調查認定事故責任,將儘快依法依規作出結論。
據河南廣播電視台「大象新聞」此前報道,2025年3月31日凌晨4點左右,西安市雁塔區雁南二路路段發生一起事故。32歲的廚師羅某某駕駛摩托車經過該路段時,撞上了一輛停放在主幹道上的黑色汽車。羅某某雖然佩戴了頭盔且沒有超速,但還是傷情嚴重,最終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據了解,涉事車輛車主姬某是西安市紀委駐西安市公安局第一監察室的民警。該起事故發生後,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雁塔大隊作出了事故責任認定:車主姬某因「違法停車」承擔次要責任,死者羅某某因「觀察不周」承擔主要責任。死者家屬表示,事故認定書中多處描述明顯與事實不符,對責任認定不服,隨即申請複核。
該起事故引發廣泛關注後,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7月9日發布《情況通報》稱,3月31日4時49分,在西安市雁塔區某路段,羅某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與姬某(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幹部,非民警)停放於路邊的小型普通客車左後部發生碰撞,致羅某某受傷,後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
《情況通報》介紹,接報警後,交管雁塔大隊經現場勘查等調查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於5月30日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羅某某駕駛機動車夜間行駛時,觀察不周、未確保安全,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姬某在道路上違法停車,妨礙其他車輛通行,是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承擔事故次要責任。事故認定書及時送達羅某某家屬和姬某,同時將事故情況通報姬某所在單位。
羅某某家屬接到認定書後提出異議,並於6月9日向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提交複核申請。6月30日該支隊經複核,認為該道路交通事故認定適用法律錯誤,責令雁塔大隊重新調查、認定。
「目前,我支隊已安排事故大隊、法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