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5 12 月

從6800元的買家到8800萬的送拍人 南博幹了什麼?

澎湃新聞12月17日獨家報道南京博物院館藏龐萊臣後人捐贈的名畫《江南春》圖卷等現身拍賣市場,引發巨大而持續的反響。國家文物局12月23日表示,對近日媒體報道的「南京博物院《江南春》圖卷現身拍賣市場」等相關情況高度重視,已成立工作組並於日前赴南京開展工作。

江蘇省委、省政府12月23日決定,在前期初步核查基礎上,成立由紀委監委、宣傳、政法、公安、文旅、文物等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對南京博物院受贈文物保管處置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其他藏品安全問題,進一步全面深入調查,並依據調查結果對違法違規問題進行嚴肅處理,絕不姑息。調查處理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此前南京博物院通過相關媒體公布了一張落款時間為2001年、面額僅6800元的《仿仇英山水卷》等文物銷售底單,這張被南博處置證據引來了更多的疑問,誰是文物銷售底單上神秘的「顧客」?又是誰,在二十多年後,將南博處理掉的《江南春》圖卷以8800萬元的天價送上拍賣場?《澎湃新聞|藝術評論》連續多日通過調查發現,2025年5月將《江南春》圖卷送上拍賣場的送拍人,並非此前收藏這一畫作的南京收藏家陸挺,而是另外一位買家——寧波人朱光。

從6800元的買家到8800萬的送拍人 南博幹了什麼?

龐萊臣後人捐贈南博的《江南春》圖卷局部

發票上的「顧客」指向誰?

南博12月19日通過相關媒體公布的證據鏈中,1997年5月8日,被認定為贗品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撥交給原江蘇省文物總店,於2001年4月16日被「顧客」以6800元價格購買,銷售清單明示為《仿仇英山水卷》。最關鍵的「買方」一欄,登記的並非具體姓名,而是含義模糊的「顧客」二字。

然而「顧客」是誰?為何是這樣一個空洞的稱謂?對此,一位成長於書畫鑒定世家的知名藝術經紀人對澎湃新聞表示,「顧客」二字其實是當時文物商店對於重要購買者的一種既常規又特殊的操作,「當時普通顧客購買一般都是要署名的,但只署『顧客』二字,是因為不能署名,比如一種是如重要領導購買,肯定不能署名,另一種就是根本不想讓人知道是誰購買,比如與主管單位博物院或文物商店領導有關係的重要人物,圈內稱之為『內櫃』。」

在南博曬出的那張泛黃的「1997年5月8日撥交清單」上,簽著三個名字:徐湖平、錢鋒、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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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12月19日通過相關媒體公布的證據中,1997年5月,被認定為贗品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撥交給原江蘇省文物總店,畫名為《江南春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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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開的資料,也就是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顧客」買走,銷售清單為《仿仇英山水卷》

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開的資料,也就是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以6800元被「顧客」買走。

據相關文獻顯示,撥出文物簽字最直接的關鍵人物徐湖平時任南京博物院副院長,同時兼任銷售方江蘇省文物總店法人代表(據南博下屬的《東南文化》2006年刊文介紹,江蘇省文物總店即位於南京博物院內),徐湖平當時既是藏品流出的「批准者」,但同時是賣出者文物商店的一把手,而最關鍵的是,他與其後高調宣示收藏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的南京收藏家陸挺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

在南京的文化圈中,兩人是多年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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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挺

陸挺是南京人,早年熱愛文學,1970年代末開始接觸並收藏字畫,2025年5月去世,徐湖平曾任會長的江蘇省收藏家協會在陸挺辭世時以《沉痛哀悼陸挺先生:一位為收藏事業獻身死而有憾的才子》為題,發文悼念,文中表示「其波瀾壯闊的收藏生涯與對文化傳承的卓越貢獻,值得我們深深追憶」。據江蘇相關媒體公開報道,上世紀90年代開始陸挺以「藝蘭齋」為名,積極投身於藝術品投資與收藏。原計劃在2006年底在南京對外開放的藝蘭齋美術館,由陸挺投資2.5億元打造,佔地9.67萬平方米,總面積3萬平方米,目前依然處於擱淺狀態。

陸挺的藝術收藏極豐,而其最鍾愛的以及被認為是「鎮館之寶」的則是龐家舊藏明代仇英《江南春》圖卷。頗有意味的是,從南博調撥簽字導致《江南春》圖卷被「顧客」所購的徐湖平也是江蘇省收藏家協會創始會長,而陸挺則是江蘇省收藏家協會的顧問。兩人是同一收藏圈層核心組織的「主席」與「顧問」關係。徐湖平曾在接受北京一媒體採訪時曾公開高度評價陸挺的收藏與事業,讚揚陸挺投資建造的藝蘭齋美術館是「很了不起的壯舉」,規模「高於江蘇省美術館」,「是國內最大的私人美術館」。

2001年1月,徐湖平轉正,任南京博物院院長,而僅僅3個月後——按照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開的資料,也就是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被6800元被「顧客」買走。從1997年劃撥出南博,到2001年賣出,其中隔了整整4年。

而在這4年的關鍵時期,徐湖平同時是南京博物院的實際負責人和江蘇省文物總店的法人代表。

龐萊臣曾孫女、南博虛齋舊藏古畫捐贈人之一的龐叔令就此對澎湃新聞表示,將這一名畫撥交出南博的1997年,梁白泉是南博時任院長,徐湖平是時任副院長,根據法律法規,作為副院長的徐湖平無權批准將《江南春》圖卷等1259件文物剔除「撥交」江蘇省文物商店,無權以院長名義簽批如此重大館藏流出,其行為已涉嫌犯罪。龐叔令認為,這樣操作可能為
「暗箱操作」 和 「定向輸送」 創造條件,後來銷售單上模糊的「顧客」二字,或許是這種非正常操作的痕迹。

澎湃新聞記者12月19日撥通南京博物院前院長徐湖平的電話,請他介紹《江南春》圖卷流出的背景。徐湖平對澎湃新聞表示,「退休至今,身體不好,已不再過問外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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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湖平在家中

12月22日下午,澎湃新聞記者就此走訪南京博物院原院長徐湖平的家。澎湃新聞記者按了一聲門鈴,隨即聽到兩位老年人討論由誰開門的聲音。不一會兒,徐湖平頭戴帽子,身穿灰色羽絨服,與妻子一起打開大門,聽到澎湃新聞來訪的目的是請其回應關於南博「劃撥單」上的「院長簽名」,徐湖平回復說:「你要是真的愛護老人家,就不要問了。」他還強調,「總有水落石出的時候。」在一分鐘左右的交談中,儘管記者一再表達採訪請求,他均以「不講了」予以婉拒,最終在「咣」的一聲中緊閉大門。

雖然徐湖平拒絕澎湃新聞採訪,此前也曾再強調「這事沒有經我手」,但那份1997年的畫作撥交出南博的單據上,徐湖平作為「批准人」的簽名清晰可見。南京博物院退休職工郭禮典對澎湃新聞表示,他在這十年間一直實名舉報南京博物院原院長徐湖平在任期內的種種違規行為,包括貪污腐敗、倒賣故宮南遷文物等,舉報信中提及與徐湖平關係較好並保護他的江蘇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韓建林,徐湖平曾將書畫贈送給韓建林,而韓建林早在2004年已官宣落馬。

南京文博界一位人士對澎湃新聞透露,「其實徐湖平、陸挺與此前落馬的江蘇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韓建林都是好友關係,韓建林也熱愛藝術收藏。」

《江南春》是上世紀90年代還是2001年由陸挺收藏?

據南博龐萊臣收藏展策展人龐鷗2015年在法庭的證言及2010年8月的江蘇《現代快報》報道的《藝蘭齋珍寶探秘》,陸挺夫婦早於上世紀90年代便購得了《江南春》,《藝蘭齋珍寶探秘》一文對於該畫作的描述是:藏《江南春》的錦盒,可謂「機關」套「機關」。打開一重錦盒,裡面又露出楠木盒。《江南春》長7米,上有60多方印鑒,《江南春》不僅證實了一段明代文人詩文唱和的歷史,也可以看出,在中國,詩歌與繪畫關係如此密切,這一獨特現象反映了中國文化自然和洒脫的一種氣質,文人的「高蹈」精神,有著儒釋道與禪宗「頓悟」的思想。捲軸分三截,卷首是陳鎏寫的「江南佳麗」4字,第二部分是仇英畫,第三部分是10多位名家的和詞。《江南春》卷流傳有序,收藏它的都是歷代大收藏家。詩人袁永之、「話雨樓」王任堂、「過雲樓」顧麟士、「虛齋」龐萊臣等都收藏過。

從描述看,藝蘭齋收藏畫與南博舊藏以及2025年出現在北京拍賣預展上的畫作顯然是同一幅畫作。

藝蘭齋得名於陸挺收藏的匾額,於1996年12月註冊。

上海知名收藏家顏明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南博接受相關媒體採訪時出示的證據指向江蘇省文物商店2001年才售出《江南春》,然而事實上他在1999年即在陸挺家中見到此畫,「那是上世紀90年代我擔任上海工美拍賣行副經理,陸挺在1998年在工美買了金農等書法,卻始終拖欠款項未付,1999年,我無奈只好與工美拍賣行時任總經理一同前往南京藝蘭齋,向陸挺催收拍賣欠款。茶餘飯後,陸挺提議:『我讓你們見識一件『天下第一的仇英』。』他鄭重地戴上白手套,小心翼翼地展開一幅古畫——赫然是仇英的《江南春》圖卷。從他滿臉得意的神情不難看出,他對這幅畫作極為珍視,堅信其是仇英真跡中的精品。他還介紹說,當時藝蘭齋通過廣告宣傳,在南京已頗具名氣,正是憑藉這份影響力,龐萊臣在南京讀大學的後代才慕名找到他,將這件珍品賣給了他。」

顏明同時介紹,在2000年第八期《讀者》上他曾讀到關於這幅作品的介紹內容,並明確註明是藝蘭齋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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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第八期《讀者》 圖片據網路

「然而,事後我才得知,陸挺在家中介紹這幅畫的說辭顯然有所隱瞞。這幅《江南春》圖卷其實是他以16萬元的價格從江蘇省文物總店購得的。該畫作原本收藏於南京博物院,南博曾專門向江蘇省文化廳提交報告,請示將包括這幅畫在內的一批書畫調撥至江蘇省文物總店。這批文物剛調撥至江蘇省文物總店的第二天,陸挺就已完成購買手續,將這幅《江南春》圖卷帶回了家。由此不難推斷,這次『調撥』與後續的『出售』大概率是定向操作,換句話說,就是專門為陸挺量身安排的定向交易。」顏明說。

顏明認為,蹊蹺的是,新華社報道中披露的原江蘇省文物總店銷售發票顯示,有一件《仿仇英山水卷》於2001年4月16日被「顧客」以6800元的價格買走,「稍加比對便知,這件6800元售出的《仿仇英山水卷》,不可能是陸挺從藝蘭齋所藏的這幅《江南春》圖卷。一方面,時間線完全對不上——文物1997年5月就已完成調撥,不可能等到2001年才對外出售,而且他也在1999年見過陸挺的仇英《江南春》圖卷;另一方面,畫作名稱也存在明顯差異。更值得玩味的是,即便陸挺手中這幅仇英《江南春》圖卷是偽作,也當屬『偽好物』,即有著巨大歷史與藝術價值的偽作。畢竟這幅畫曾經過過雲樓與虛齋舊藏、南博藏,流傳脈絡清晰可考,其收藏價值本就相當可觀,怎麼可能連同期名單中康有為對聯7200元的售價都不及呢?這顯然不合常理。」

顏明表示,由此不難想見,在當時特定的歷史階段,國家文物管理體系尚不完善,相關政策也存在諸多疏漏,難免給一些不當操作留下了可乘之機。在此背景下,南京博物院本應秉持實事求是、從善如流的態度,正視並修正過往的錯誤,而不是刻意掩蓋事實真相、愚弄廣大群眾。事實上,對於這類問題,越是遮遮掩掩,越容易欲蓋彌彰、越描越黑,最終損害的是自身的公信力。值得欣慰的是,近十幾年來,國家不斷健全文物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監管體系,文物管理工作愈發規範嚴謹,類似當年的不合理現象自然也就無從再現了。

對於2001年售出《仿仇英山水卷》與陸挺早在90年代即收藏此畫的矛盾上,也有藝術收藏人士對澎湃新聞分析不排除「先上車後補票」的可能。

到底是誰送拍8800萬元的《江南春》圖卷

由於此前公開的報道都集中於南博舊藏仇英《江南春》圖卷由陸挺收藏,2025年5月,陸挺因病去世,《江南春》圖卷其後現身拍賣市場,很多人以為是陸挺家屬送上拍賣市場,然而據龐叔令對澎湃新聞表示,她在今年11月20日的法庭審理階段得知同,此畫並非由陸挺家屬上拍,而是由一位寧波人朱光送拍。

此畫何以從陸挺的收藏變為朱光的收藏?

對南京收藏界頗為熟悉的一位藝術界資深人士對澎湃新聞介紹,其實此前陸挺因為出現資金短缺,已將仇英《江南春》圖卷在內的8件書畫作品,抵押給南京十竹齋以換取數千萬元借款,後因陸挺逾期無力支付本金和利息,十竹齋便依照協議,對這8件抵押作品進行自主處置,整體轉讓給一位寧波買家朱光。該寧波買家朱光將八件書畫中的一件明代陳淳《草書唐詩卷》送拍北京保利,並在2023年保利春拍中以3500萬元成交,而龐家舊藏《江南春》圖卷也正是這位寧波人朱光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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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陳淳《草書唐詩卷》

朱光是何許人?澎湃新聞搜索關於朱光與藝術收藏的信息,幾乎不見。

龐叔令對澎湃新聞表示,她也僅僅知道朱光送拍《江南春》圖卷,對朱光本人及如何收藏《江南春》圖卷的信息一無所知,澎湃新聞致電拍賣方詢問送拍人朱光的信息,對方表示不方便有任何說明。其後澎湃新聞通過多位上海與寧波收藏界知名人士的採訪,從他們的敘述中大致了解了朱光的相關信息:朱光原先是寧波人,前幾年辭職後專職從事書畫交易,獲利頗豐,他本人非常低調,經常在國外,在寧波的時間並不多。「

澎湃新聞尋找到朱光的電話後,欲致電對這些信息求證,撥打時果然顯示是寧波電話,接通後澎湃新聞記者問:「請問你是朱光嗎?我是澎湃新聞的記者,我們想向您求證……」聽得電話那頭似乎一楞,停頓一下,隨即以極快的語氣回復說:「我不是朱光,你們打錯了。」便掛斷電話。

澎湃新聞記者隔數小時請同事第二次以不同電話再次致電朱光:「朱光老師你好!」對方停頓了下,迅即掛斷電話。

而據收藏拍賣界一位資深人士對澎湃新聞透露,《江南春》圖卷從十竹齋到寧波藏家的流轉的具體經辦人是南京十竹齋藝術品投資有限公司的孔超,轉讓給朱光的價格不低於5000萬元。孔超曾是「十竹齋」藝術品牌體系中的一位核心經營管理負責人,澎湃新聞記者就此致電孔超求證,詢問他是否參與仇英《江南春》圖卷到寧波買家的流轉,孔超在電話中並未否認,只表示,「現在不方便說。」便掛斷電話。

據悉,《江南春》圖卷在今年5月現身拍賣場後,拍賣公司對其寄予較高期待,當時估價顯示待詢——拍賣界估價待詢的作品一般都是高價拍品,龐叔令託人諮詢後顯示拍賣起拍價為8800萬元,顯示潛在買家也多有意向,然而由於龐叔令的舉報及文物部門的干預,畫作在臨拍賣前一個多小時作撤拍處理。

龐家人到底能不能索回《江南春》等捐贈古畫?

從20世紀60年代鑒定為「偽作」到20世紀90年代決定劃撥、調劑,直至2001年銷售,跨越了三四十年,其間龐家人毫不知情。龐叔令的代理律師尹志軍認為,龐叔令作為捐贈方的後人,有權知道捐贈品是否被妥善保存、被鑒定為「偽作」的5件書畫具體流向何方。南博在作出「劃撥、調劑」決定時更應當主動告知,如果確需處置藏品,也應當優先考慮讓原捐贈人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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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叔令接受《藝術澎湃》專訪

南博代理律師張涵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認為,該批藏品所有權自交付時已依法轉移至國家,捐贈人也未在捐贈時保留返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現行法律亦未規定受贈人負有向捐贈人或者其繼承人返還已交付捐贈物的義務。因此,龐叔令女士要求返還爭議畫作的主張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然而,龐叔令提供給澎湃新聞的一紙南京博物院1959年3月13日接受捐贈致謝龐家後人的信,白紙黑字寫著:「我們一定好好保存這批古畫」——這可以視為一句承諾。對於龐家能否要求收回《江南春》?上海知名律師岳雪飛分析說,龐家的捐贈發生在195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一條規定,如果當時法律對此沒有規定而民法典有規定,那麼可以適用民法典,事實上,民法典對贈予合同有撤銷的規定,其中有,如果受贈人沒有履行捐贈合同約定的義務,贈予人可以要求撤銷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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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1959年3月13日接受捐贈致謝龐家後人的信,白紙黑字寫著:「我們一定好好保存這批古畫」

「如果當時龐家捐贈時雙方沒有訂立捐贈合同,那麼1959年3月13日接受捐贈致謝龐家後人的信所說『一定好好保存這批古畫』其實就是一句合同式的承諾,而其後南博違反了『一定好好保存這批古畫』的承諾,等於就是違反了捐贈合約,那麼,按照民法典的解釋,龐叔令作為捐贈人龐增和的女兒與實際捐贈人之一,是完全可以依法索回這批被賣的古畫的。」北京高思律師事務所律師尹志軍對澎湃新聞說。

上海一位資深文博專家則對澎湃新聞表示,首先,龐家後人已經將這些古畫捐給南京博物院還是捐給江蘇省文管會要搞清楚,「如捐給南京博物院是不能拿出來(賣)的,捐給江蘇省文管會,江蘇省文管會是可以分配的,分配給文物商店,也不一定說可以讓文物店出來賣,因為它本身是捐贈的了,可以作為文物商店的收藏。在上海文博界,捐贈的文物無論真偽是不能拿出來賣賺錢的,這對捐贈的收藏家是非常不尊重。」

「捐給博物館並且博物館已經接收了藏品,哪怕不符合博物館收藏標準,那麼就把它歸類在一般文物,過去叫參考品,現在叫一般文物,通過文物定級,符合標準的歸類在珍貴文物。」這位資深文博專家對記者說,「對於收藏家捐贈的文物,如果博物館接收了就不能賣,當然如果不接收讓他們自己處理這是另外一回事情,如果接收了捐贈卻又拿出去賣,這是絕不允許的,也是非常傷害捐贈者的。我從沒聽說上海文博界有這樣的做法。」

華南師範大學文學院教授、
博士生導師、知名文史學者蔣寅撰文表示,既然捐贈品是作為永久藏品、用於收藏的目的交付博物館的,那麼當博物館鑒定某些器物不夠收藏級別時而將其剔除時,這些物品就失去永久藏品資格,從而也不具有捐贈品的性質,於是在這些器物上,捐贈者與博物館的契約關係隨之解除,器物的所有權則應該回歸捐贈者,「試想你要捐一幅畫給博物館,館方說是贗品或品位不夠,不能收藏,但讓你留下畫,由他們拿去賣了,有這種道理嗎?你會同意嗎?既然捐贈時不能這麼做,為什麼捐贈後鑒定為贗品就可以自己拿去賣了呢?鑒定為贗品,剔除出藏品序列,就等於拒收,就意味著收藏品資格的褫除、捐贈者和博物館契約關係的消解。如此一來,器物的所有權不應該回歸捐贈者嗎?所以我認為,南京博物院在第一次鑒定《江南春》為贗品時就有義務告知捐贈者,決定不收藏後更應該將原件退還給捐贈者,這才是應有的禮數和處理方式。2001年以6800元賣掉,在當時不過相當於普通人兩三個月工資。這對捐贈者不啻是個侮辱,龐萊臣地下有靈,不知要如何切齒扼腕!如今再追問那筆交易是以什麼途徑做成的,又引人無窮遐想。」

如何看待《江南春》圖卷的真贗與真正價值

對於龐家收藏並捐贈的《江南春》圖卷與出現在拍賣場是否同一畫作的疑問?龐叔令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這不是會有任何疑問,當時拍賣時她已經做了公證,「拍賣圖錄介紹《江南春》圖卷傳承有序,由王氏『話雨樓』王楠等三代珍藏,又經金農過眼,後經過雲樓顧文彬藏,傳至其孫顧麟士後,轉藏我曾祖父處,上面還有虛齋的不少印章,一一可以印證。《江南春》圖卷的木盒子還是我曾祖父收藏的原裝盒子,而且在南京博物院1959年出示給我父親的捐贈字畫清單中也顯示仇英《江南春》圖卷捐贈時是配套盒子一起捐的。所以,當時拍賣的《江南春》圖卷是龐家收藏並捐贈給南博的藏品,不會有任何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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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圖卷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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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春》與配套盒

對於流向市場的仇英《江南春》圖卷等龐家捐贈的古畫的真贗與價值,龐叔令此前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她的曾祖父龐萊臣為近現代中國著名的收藏家。龐家多次捐贈的文物現存於故宮博物院、南京博物院、上海博物館,並有不少文物為各家博物館鎮館之寶。「我父親與我於1959年向南京博物院捐贈的文物,都是珍品,南京博物院擅自認定五件藏品系偽作的行為,嚴重損害了我曾祖父及父親的聲譽。《江南春》卷流傳有序,收藏它的都是歷代大收藏家。詩人袁永之、話雨樓王任堂、過雲樓顧麟士、我曾祖父虛齋等都收藏過。而且,這一作品列入當時的文化部副部長鄭振鐸向龐家徵集非要不可的名錄,有鄭振鐸的手跡為證。」

而南京博物院向新華社出示了專家鑒定記錄及有關流程證據:第一次是1961年11月,原文化部組織以張珩(張蔥玉)為主的全國書畫鑒定專家組到南博進行書畫鑒定,張珩、韓慎先、謝稚柳三位專家鑒定後認為:「江南春圖卷,偽,一般,陳鎏題引首真,後面題跋完全不對,偽做得很好,原龐家是當真的藏的」。第二次是1964年6月,王敦化、徐沄秋、許莘農三位專家再次鑒定,認為「仇英江南春圖卷,假」。

在11月20日的庭審現場,南博提供的這兩份證據的呈現方式在法庭也引發了爭議。提交的記錄複印件上,龐叔令對澎湃新聞回憶說「大部分打上了馬賽克」,僅零星露出「仇英《江南春》圖卷假」的字樣。至於專家具體從哪些方面、依據什麼標準判定為「假畫」,記錄中並未展現。「其中,一份鑒定書上的王敦化、徐沄秋二人其實是南博工作人員。徐沄秋是搞徵集工作的,根本不是書畫鑒定專家!」龐叔令說,而且南博接受新華社採訪也未提供並公開其在1961年、1964年鑒定原件及未遮擋的文件全貌,未提供文中提及的1986年~1990年鑒定原件。

「而且,南博向新華社提交了1961年的專家鑒定意見,專家明確『陳鎏題引首真』。陳鎏(1508~1575),字子兼,號雨泉,吳縣(今江蘇蘇州)人,官至四川右布政使,其卒年晚於沈周、仇英。這至少證明《江南春》有明代真跡。明代真跡是否屬於文物,是否可被剔除,請南博向社會公眾做出說明。」龐叔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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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陳鎏題《江南春》圖卷引首

事實上,對於1961年11月原文化部組織以張珩(張蔥玉)為主的鑒定,古書畫鑒定專家張珩的其後有過手寫報告,其中記有:「南博的文物共五萬一千多件,鑒定歷時兩個多月,平均每天最多鑒定一千七百多件。採用的不是正規的鑒定方法,而是迫不得已的特殊方法。」張珩在報告中表示,當時只略作簡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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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珩關於南博鑒定的手稿局部

南博提到知名書畫鑒定家謝稚柳參與鑒定,對此,謝稚柳之子、原上海東一美術館館長謝定偉昨天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這幾天他也一直在關注此事,在他父親生前並沒有聽他說1961年的南京之行,「也沒聽我父親說過這一《江南春》圖卷的真贗討論。」

而根據鄭重的《謝稚柳年譜》,並未記載謝稚柳先生1961年11月的南京之行。

此外,在1986年謝稚柳、啟功等幾位鑒定專家在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的背景下來到南博鑒定書畫,從目前的文獻看,並沒有提到這一《江南春》圖卷。

謝定偉對澎湃新聞說,這一畫作的真贗當然可以需要重新討論,「有一個問題是,既然1961年張珩先生組織對此畫進行了簡單的鑒定,為什麼1986年我父親、啟功等先生參與的古代書畫鑒定組在全國進行鑒定時,南博卻沒有拿出這幅畫重新進行鑒定呢?是不是有別的原因,還是管理者已有想法想把此畫處理掉?」

觀復博物館創辦人、知名收藏家馬未都通過視頻表示,所有的捐贈者理應受到尊重,「這個尊重就包括你認可的捐贈,即便你認為這件文物不真,那依然是研究品,因為博物館不一定所有文物都是真實地向公眾展示,還有很多資料性的東西,甚至比真跡還重要。」

「對於我們搞書畫鑒定和研究的人來說,『虛齋藏畫』已經成為書畫品質的保證。因為他對收藏要求很高,且眼力很好。」故宮博物院書畫部主任曾君此前針對虛齋收藏時曾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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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萊臣印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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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拍賣公司公布的《江南春卷》 創作及收藏過程

上海北京多位古代書畫研究學者對澎湃新聞表示,擱置真偽爭議,從中國書畫鑒收藏史上,經歷過「過雲樓」與「虛齋」遞藏的古畫,其實就是無價印記,「這幅《江南春》圖卷具備不可替代的重大價值。其核心價值,不在於它是否出自仇英本人之手,而在於它那一段任何真跡都無法複製的、沉甸甸的流傳史。該卷遞藏脈絡清晰,歷經明代袁氏、清代話雨樓王氏,於晚清入藏江南鼎鼎大名的過雲樓顧氏,後轉入虛齋龐萊臣囊中。龐氏將其著錄於《虛齋名畫錄》,其收藏印成為當時中外藏家鑒別中國古畫真偽的重要參考。抗戰時期,龐萊臣為保護這批藏品,不惜與家人分路冒險將其轉移至上海,使其免於戰火。這段歷經名家品題、著錄、戰亂守護的傳奇身世,其本身就是一部濃縮的、活的中國書畫收藏史。在博物館學與文物鑒定中,一件文物的價值是多元的。藝術價值(真偽)只是其一,歷史價值、文獻價值同樣至關重要。一件被「過雲樓」和「虛齋」兩大頂級藏家鄭重收藏、記錄並妥善傳承數百年的作品,無論其作者為何人,都已經成為標誌那個時代收藏趣味、鑒定眼光和文化風尚的「歷史文件」。它所附帶的題跋、印章、裝裱乃至流轉故事,都是不可再生的歷史信息。簡單以「偽作」為名將其從博物館序列中剔除,無異於拋棄了一份重要的歷史檔案。」事實上,在古代沒有現代複製技術的情況下,高質量的摹本是傳承經典、延續文脈的主要方式。最著名的便是書聖王羲之的《蘭亭序》。其真跡早已不存,今日世人所見的「天下第一行書」神韻,全賴唐代馮承素、虞世南、褚遂良等人的精摹本得以窺見,都是國寶。清代乾隆、嘉慶朝編纂的《石渠寶笈》,是宮廷收藏的權威著錄,但其中也明確收錄了不少並非真跡的作品。故宮博物院等機構至今仍將許多古代摹本視為鎮館之寶,如宋人摹顧愷之《洛神賦圖》卷。

一位資深文物專家對澎湃新聞表示,此事給予文博界最深刻的教訓或許是:博物館的核心使命不僅是保管「真跡」,更是守護記憶。對於任何一件歷經滄桑、特別是有著顯赫遞藏歷史的文物,都必須抱有最高的敬畏與審慎。它的價值,是一個由藝術、歷史、文獻、人事共同構成的複合體,「在做出任何改變其命運的決策(尤其是處置)之前,必須進行超越單純真偽判斷的、綜合性的價值評估,並確保程序的絕對陽光透明。否則,我們失去的將不僅是一幅畫,更是一段無可挽回的歷史鏈接與對公眾的文化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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