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1月29日,本網獲悉:2025年11月27日,患有嚴重心臟病、癲癇病和癱瘓的黑龍江維權人士肖書君被押送至黑龍江省雙鴨山監獄(原筆架山監獄)服刑。這是一所關押重刑犯的監獄,其收押條件與肖書君的身體狀況嚴重不符。
肖書君二審最新情況:
11月13日14 時,肖書君“尋釁滋事罪”一案在佳木斯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肖書君本人、律師與家屬 再次申請監外執行,主審法官姜良未作準確答覆,因案情複雜未當庭宣判。當天亦有訪民前往旁聽,但被法院拒之門外。
11月19日,佳木斯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刑期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8年8月20日。
違反《刑事訴訟法》第304條:拒不出具“不同意監外執行裁定書”
同江市人民法院與佳木斯中級人民法院多次拒絕向律師和家屬出具不同意監外執行的裁定書,僅以“已口頭答覆”為由搪塞、故意逃避法律責任。這一做法明顯違反《刑事訴訟法》第304條關於必須製作裁定書並送達的強制性規定,屬嚴重程序違法。
肖書君在會見時透露生命危險
11月26日,家屬在同江市看守所會見肖書君。他表示自己對被押往監獄服刑十分恐懼,並希望公眾繼續關注他與尹登珍的生命安全。看守所內曾有人告訴他:
“雙鴨山監獄老黑了!你的身體完全不符合收監條件,政府就是怕你上訪才強行收監。監獄裡對上訪人下手更狠,有的是辦法整你們。每個監獄都有死亡名額,上訪人死在裡面很常見…”
肖書君簡歷:1960年代出生,黑龍江省雙鴨山市集賢縣人,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居住公民,維權致殘者,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早年,曾因所在雙鴨山市集賢縣的宅基地被縣政府、國土資源局領導利用職權非法侵佔,並通過權錢交易將其土地違法辦理土地使用證給其鄰居,故其一紙訴狀將當地政府告上法庭;
2013年,其在行政訴訟案中雖獲取勝訴,但集賢縣法院卻在之後又以“法院執行不了政府”為由拒絕執行;其不服上訴,但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竟也有失公允,枉法在判決未落實的情況下,謊稱判決已執行並直接結案;正是因其未獲合理賠償而堅持上訪維權十多年,故在此期間慘遭打壓和迫害;
2021年5月14日,曾因多次前往最高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提級執行,而遭到最高法院原法警隊長率多名法警暴力毆打而致癱瘓;其妻尹登珍原本生意紅火,但在早年亦因實名舉報湖北十堰政府領導與黑心老闆搞權錢交易,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數百多名國企員工下崗等而遭打壓,斷其財路,上訪維權20余年,並遭多次被勞教、判刑、拘留和關黑監獄等逼迫;
2025年2月19日,其因其妻子尹登珍年初時節在北京信訪維權遭綁架,後被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警方刑拘,遂其在網上為妻子對外發聲求救,亦遭黑龍江同江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3月6日,其被警方轉正式逮捕;後其案與其妻案被黑龍江省同江市和湖北省十堰市兩地政府、公檢法連手以同罪名提起公訴,代理律師因其身體有嚴重心臟病、癲癇病等多種疾病而數次為其申請取保,均遭拒絕;同年8月28日,其案在同江市法院開庭審理,至今尚無明確宣判;但知在庭審中,同江市檢察院堅持對其案量刑3年6個月,而其在庭上公開揭露了同江市政府截訪人員多次對其施暴毆打,導致患上癲癇病、心臟病,還藉由其名義向上級經常虛報、多報維穩經費等;其堅稱其沒有犯罪,拒絕認罪;另悉,其在看守所里身體狀況極差,不僅因癱瘓無法生活自理,而且癲癇病頻發;其家屬以辯護人身份再次提出變更強制措施申請,但被法院以其“未發現有不合適羈押病情”、“在北京、同江、雙鴨山均無住址”、“其是逃躥犯、存在畏罪潛逃和危害社會可能性”等為由駁回。
2025年9月4日,肖書君“尋釁滋事罪”案一審宣判,其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自2025年2月21日起至2028年8月20日止。此前被羈押於黑龍江省同江市看守所。2025年11月27日,患有嚴重心臟病、癲癇病和癱瘓的肖書君被轉監至黑龍江省雙鴨山監獄(原筆架山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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