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0 1 月

率團赴中受招待一審無罪 檢上訴質疑里長稱「習近平請客」

新北市土城區青山裡長姚韋華涉反滲透法,一審判無罪,檢察官上訴二審。(取自內政部官網)

新北市土城區青山裡長姚韋華涉反滲透法,一審判無罪,檢察官上訴二審。(取自內政部官網)

新北市土城區青山裡長姚韋華涉夥同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邀里長、親友赴中國接受招待,被控意圖影響總統及立委選舉,一審判兩人無罪,檢方提上訴;高等法院今審理,檢方質疑姚韋華向友人說「這頓習近平請客」,姚稱是玩笑話,「習近平怎可能請我?」更稱自己只是想去玩,其他的一概不知。

檢調調查,2023年9月,中華青少年文教藝術交流協會理事長簡安仕受南京市台辦指示及資助,委由新北市土城區青山裡長姚韋華出面邀約里長、里民及其眷屬赴中國接受招待,期間食宿免費,前往桃園機場的接駁及在中國車資也免費,但須自付1萬6000餘元機票費。

姚韋華去年11月5日找來5名里長及9名親友赴中,接受南京市台辦的招待。餐敘時,台辦人員在現場懸掛「兩岸一家親」紅布條,江蘇省淮安市台辦副主任、南京市台辦官員則宣傳「藍白合、支持侯友宜、不要支持搞台獨分裂的民進黨」等理念,意圖影響選舉,檢方以涉「受滲透來源資助犯投票行賄罪」起訴姚、簡兩人,但一審判決無罪。

高院今審理開庭,簡安仕稱,她沒看到兩岸一家親的布條,且餐敘人員並非只有中國官員,還有台商協會的人,檢方上述無理由,請求駁回上訴。姚韋華對被控犯罪喊冤,強調「我只是想去玩,對於對岸有誰參加一概不知,完全不了解」。

審判長問,這次去中國地區參訪時,可否拒絕台辦人員的人參與行程?簡安仕表示,可以拒絕,這是農業交流活動,對方派誰來並不知道;她更稱,自己討厭政治,總統、副總統選舉也沒有投票過,她自己都不投票了,怎可能會影響人投票

檢察官質疑,被告2人在選前兩個月和中國台辦人員餐敘,剛剛聲稱可以拒絕,但先前的供述卻說有和對方討論行程,就連餐敘的座位都是以中國官員、台灣人的穿插方式排定,且整團明顯有對價關係,姚韋華甚至還和前往的親友、里長說:「這頓是習近平請客」,甚至行程過程都有台辦人員陪同,認為原審判決有違誤,懇請撤銷原判決。

姚韋華表示,雖然檢察官講得很詳細,但並非事實,他的心態就是想去玩,為了讓鄉親去,他還心痛貼錢;針對稱習近平請客,姚韋華稱,「這一聽就知道是玩笑、搪塞的話,習近平怎可能請我?」

本案今天辯結,法官諭知將於2月12宣判。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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