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放生”矿泉水、大米等现象,中国佛教协会回应
据大风新闻此前报道,近日,辽宁某海边码头发生一起让人匪夷所思的事件。据拍摄者发布的视频,几名中老年人将多袋已开封的大米倾倒至海中,其间一名短发女子在与家人通话时称“在海边,刚放生”。该女子随后也参与倾倒大米,此时视频拍摄者口中还“念念有词”。
12月12日,中国佛教协会通过“微言宗教”微信公众号刊文《【关注】切勿曲解“放生”含义,正确践行慈悲精神》。文章写道:媒体报道,辽宁葫芦岛一处海边码头,有人向海中倾倒大米,其中一名参与者表示在“放生”大米。近来,还有媒体报道有人“放生”矿泉水。我们对此深感惊讶和不解。
佛教所说的放生,是指把可能被宰杀、面临生命危险的动物解救出来,释放到适合它们生存的自然环境中,使其生命得以保存和延续。佛教的放生,源于“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精神和《梵网经》“不行放救戒”。按照佛教教理,大米是植物的种子,并没有心识,矿泉水没有生命,两者属于无情之物,不属于有情众生。对大米和矿泉水来说,无所谓“杀生”与“放生”。所谓“放生”大米、矿泉水,不仅不符合佛教的教理教义,而且与佛教倡导的惜福惜物理念相背离;不仅违背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造成粮食和资源浪费,甚至危害环境,是折损福报的行为。佛教界对此坚决反对,更希望社会人士不要曲解滥用佛教“放生”之名,误导公众。
放生方法不当,很可能有违放生的初衷,甚至伤害更多的生命、破坏生态环境,引发社会诟病,损害佛教形象。如错把陆生动物放入水中,或把不具有野外生存能力的人工养殖动物放到野外环境,导致被放生动物不适应环境,难以存活;大量放生外来物种或携带病原体的动物,威胁放生地生态安全;在自然保护区、城市景观水域、交通要道、居民区、水源保护区等地方放生,破坏当地环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经常性、定期性、大规模的放生活动,催生抓捕、贩卖放生动物的利益链,导致更多野生动物被捕杀,助推了佛教商业化乱象,败坏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