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 12 月

歹徒自製4把槍,銀行門口踩點搶劫

12月2日,「男子取170萬遭搶劫指責銀行未施救」一事,引發關注。

當事人倪先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去年7月2日上午,自己在河南鄭州中國農業銀行中牟白沙支行取款170萬元現金後,拖著行李箱走出銀行,將錢放回寶馬汽車後備箱時,遭遇歹徒持自製槍支搶劫,「從後面過來一個人,拿了一把槍,也沒有給我機會,照頭就一槍」。

歹徒搶走裝有巨額現金的行李箱後,意外摔倒,槍支掉落在旁,雙方隨即展開搏鬥。然而,歹徒又掏出另一支槍威脅,並又朝其開了一槍,所幸未能擊中。最終,歹徒掙脫後逃離現場,未能搶走錢財。當日下午,歹徒被警方成功抓獲。

在此過程中,倪先生認為銀行未及時施以援手,「搏鬥中我喊銀行保安報警,銀行開著門,保安在門口站著,可不但沒報警,還把銀行門關上了」。

這件事導致倪先生左眼失明,左眼視力損害八級傷殘,重傷二級。今年2月,本案一審宣判,被告王某某犯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賠償倪先生7.3萬餘元。

歹徒自製4把槍,銀行門口踩點搶劫

倪先生表示與歹徒素不相識,「他說自己在附近幾個銀行來回蹲點了一周,並承認了所有罪行,判決後也未上訴」。

判決書顯示,王某某因投資失敗欠債,產生搶劫銀行取款人的犯意,並自製4把槍支,選擇離家較遠的銀行作為作案地點,並多次踩點尋找作案目標。經鑒定,王某某攜帶的4支自製槍,均為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證人證言顯示,銀行網點的多名工作人員,在事發時均聽到了槍聲。

在倪先生看來,自己提前預約了大額取款,銀行方面應護送其上車安全離開,「若銀行安保做到位,或許不會發生此事」
,他因此向銀行索賠80餘萬元。

12月2日,中國新聞周刊就此致電上述銀行網點負責人,其表示,「我們不太了解情況,需要了解完情況再回復」,截至發稿,未收到回電。

河南省銀行保險業糾紛調解中心工作人員回應中國新聞周刊,此前已介入調解此事,雙方未就調解達成一致,當事人可通過訴訟或其他途徑解決。若後續雙方還有調解意願,可重新申請調解。

針對大額取款,銀行是否會配備相應安保措施保障儲戶安全?對此,中國新聞周刊諮詢中國農業銀行客服熱線,工作人員表示,總行對此沒有具體說明,需根據網點具體情況。若客戶有特殊要求,可以向網點提出幫助需求。

另據媒體報道,12月2日下午,中國農業銀行中牟縣支行表示:經核實,事件發生於2024年7月2日,監控顯示該客戶於11時46分在農業銀行中牟白沙支行辦理業務後,行至網點西側約25米處遭遇歹徒搶劫。11時48分,歹徒作案後騎摩托車向東逃離,銀行保安及工作人員因視線被車輛遮擋,未馬上發現搶劫過程。11時54分,銀行工作人員撥打110報警,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救助客戶。11時57分,救護車與警方先後抵達現場,救護車將客戶送醫救治,警方同步到場管控。當日下午,歹徒被警方成功抓獲。目前該案已判決。

「事件發生後,我行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案件調查,相關負責人多次探望客戶並進行慰問。我行支持客戶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感謝社會各界關注監督,我行將持續強化網點安全管理與應急處置能力,切實保障客戶人身及財產安全。」農行中牟白沙支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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