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黄姓男子因欠债铤而走险,去年1月持刀并引汽油纵火,抢劫鹿谷乡清水邮局未遂,造成邮局严重损害。他强盗放火罪判刑7年确定,清水邮局今年提出320万余元民事求偿,南投地方法院认定损失有据,判决黄男须全数赔偿。
判决指出,黄男曾经营幼稚园,因无力清偿贷款,锁定仅1人值勤的清水邮局犯案。去年1月26日上午,黄男驾驶宾士车至邮局附近停放,卸下车牌、戴安全帽后,持开山刀与装有汽油的宝特瓶进入邮局,将汽油泼洒在柜台,并恐吓刘姓经理「我只要钱而已」,随后从邮递窗口爬入柜台内。
黄男以刀背挥砍刘男头部、肩膀,逼问现金放置处。刘姓经理趁隙按下警铃,从侧门逃出并高喊抢劫,黄男心慌逃离前点燃汽油,企图烧毁监视器影像。警方依附近民众目击录影,当天在日月潭周边道路将黄男逮捕。
刑案部分,台中高分院已判处黄男有期徒刑7年定谳。清水邮局今年另提起民事求偿320万7621元,项目包括建筑修复、设施重制、烧毁钞币、库存票品、营业损失、用人费用及合署营业布置等。黄男对部分金额提出异议。
南投地院审酌,法院嘱托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鉴定,鉴定方法详实,未违反经验及论理法则,且鉴定人具专业资格,结果可采信,据此判决黄男须依鉴定项目与金额,全数赔偿邮局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