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4 1 月

中国:对美韩太阳能级多晶矽续征反倾销税5年

中国商务部今天宣布,经期终复审,14日起将继续对原产于美国及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矽征收反倾销税,期限5年。税率则维持美国公司53.3%至57%、韩国公司4.4%至113.8%不变。

这是对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矽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所作出的裁定。

早在2014年1月20日,中国商务部即宣布当天起对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矽征收反倾销税,美国公司税率为53.3%至57%,韩国公司为2.4%至48.7%,期限5年。

2017年11月21日,中国商务部进一步决定,将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矽反倾销税率,即时大幅调高至4.4%至113.8%。

2020年1月19日,中国商务部宣布,翌日起继续按照该部2014年及2017年公布的上述税率,对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矽征收反倾销税,期限5年。

2025年1月10日,中国商务部公告,应本国太阳能级多晶矽产业申请,决定自同年1月14日起,对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矽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中国商务部今天裁定,宣称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矽「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矽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商务部遂依中国「反倾销条例」相关规定,根据调查结果向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建议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并由该委员会在今天作出这一决定,税率则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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