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1 12 月

期交所公告調整台股等期貨契約與選擇權保證金

台灣期貨交易所於30日公告調整台股、小型台指、客制化小型台指、微型台指、電子、小型電子、金融、小型金融、非金電、半導體30 、航運、英國富時100等期貨契約,以及台指、電子及金融選擇權契約的期貨契約保證金及選擇權契約風險保證金,並自31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期交所提醒期貨交易人,期貨交易為保證金交易,須隨時關切自身未沖銷部位的風險,了解保證金風險涵蓋程度,並注意與期貨商約定的風險控管措施,交易人應提高風險意識,多加註意帳戶部位及權益數可能變化,適時繳存充裕之保證金,較能避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產生之虧損超過自身可承擔能力之情事發生,以維護自身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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