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锅:“新冠疫苗之父”荣誉清零、奖章被收
11月28日,中国科协发布公告,撤销杨晓明、徐佐所获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收回奖章和证书。全国创新争先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设立,按固定周期评选,面向科技工作者个人和团队,在国家层面科技人才荣誉中位置很靠前。外界注意到,这次撤奖发生在案件进展已经公开之后。杨晓明被撤奖前,纪律审查和司法程序已经启动并有了对外通报。奖励机构在这个时间点追撤荣誉,表达的意思很清楚:工作上的贡献可以记录在案,行为上的底线不能模糊,荣誉也不是拿到就一劳永逸。杨晓明长期在国药体系从事疫苗研发和产业化工作,曾任国药集团总工程师、首席科学家,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等职务。新冠疫情暴发后,他参与推进新冠灭活疫苗的研发和上市,有一段时间被媒体和一些业内人士称为“新冠疫苗之父”。公开信息显示,2024年4月,他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相关职务同步被撤。杨晓明涉嫌在疫苗生产设备采购、科研资金审批等环节中,收受巨额回扣,同时违规转移研发资金,涉案金额达数亿元。到了2025年10月前后,案件进入更明确的司法阶段,方向集中在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等。一个月后,科技奖励体系宣布撤奖,形成了一条清晰的处理链条:先有组织处理和问责,再有案件进入司法程序,随后荣誉追溯跟进。公告文字里重点写的是“违纪违法”,没有把撤奖理由写成科研造假或技术失误。对公众十分敏感的疫苗安全问题,现有公开材料多次强调:个人涉案行为与疫苗质量安全没有联系,疫苗质量经权威检测和监管体系验证,没有发现安全性问题。对相关部门而言,一方面要按程序追责,另一方面要避免把个人廉洁问题扩散成公共卫生产品风险,这条线拿捏起来并不轻松。为何撤奖:从受贿到权力寻租目前可以确认的是,杨晓明被追责的重点不在学术不端,而在职务行为的清廉和合规。公开信息提到的主要法律问题集中在两类: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行为通常出现在招标采购、合作准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