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1 1 月

房租、生活机能当证据 法官戳破「假房客」是真小三

台南地院认为,徐女在永康工作,永康区的房租没有高过安南区,且生活机能便利,所以认定侵害配偶权,示意图。(资料照,记者王捷摄)

台南地院认为,徐女在永康工作,永康区的房租没有高过安南区,且生活机能便利,所以认定侵害配偶权,示意图。(资料照,记者王捷摄)

吴姓女子指控丈夫与徐姓女子同住安南区住处,愤而求偿百万,但丈夫辩称徐女是房客,租用家中儿童房,台南地方法院认为,徐女在永康区工作,该区生活机能更便利、房租不高于安南,认定侵害配偶权,判2人连带赔15万元。

吴女与丈夫2015年结婚育有2名子女,约在2023年间,吴女体恤丈夫夜班工作,协议让丈夫住在她名下的住处,她则暂时带孩子住娘家,并每周往返住处1到2次送餐给丈夫。

2025年4月间,吴女接到陌生女子来电,告知她丈夫与徐女私会,她与父亲到屋内查看,见徐女在3楼楼梯口,父亲当面警告徐女,别去破坏别人的家庭,要求她离开并拍照,但丈夫辩解,是徐女自己靠过来的。

吴女还拍到丈夫与徐女共乘机车,有次两人吵架,丈夫坦承有跟小三约会,最后丈夫更换住家门锁,吴女难再自由进出,因此对两人提出侵害配偶权告诉。

丈夫则称,徐女住高雄通勤不便,才把儿童房出租给徐女,也告知吴女,换锁因门锁坏且愿交新钥,而共骑车因徐女机车故障顺路载回,至于坦承小三则是因被吴女激到,无法证明他外遇;徐女也说与对方仅同事房客关系。

法院认为,徐女在被质疑破坏家庭时,应立即表明自己是租客自清,但徐女当场未回应,丈夫还当场对岳父称徐女主动靠近。

另外,徐女在永康工作,永康交通与生活机能方便,房租也没高过安南区,徐女却舍近求远,通勤约20分钟上下班,难采信房客的理由,因此认定徐女与丈夫侵害吴女配偶权,判赔15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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