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7 12 月

男子無照闖紅燈撞死騎士 法官:紅燈停綠燈行連孩童都懂

男子無照闖紅燈撞死騎士,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2年。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男子無照闖紅燈撞死騎士,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2年。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李姓男子今年6月駕車行經苗栗縣頭份市正興路與隆恩路交岔路口時闖紅燈,直接撞倒行經路口的朱姓機車騎士,導致朱男顱內出血送醫不治。苗栗地方法院近期審理後,發現李男不僅闖紅燈,其駕照更早已被註銷。法官於判決書指出,我國學齡前兒童即普遍知悉「紅燈停,綠燈行」的道理,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2年。

李男駕照早已遭註銷卻無視法規開車上路,當他沿正興路行經頭份市正興路與隆恩路交岔路口時,正興路口號誌已變換為紅燈,李男直接闖紅燈撞上沿隆恩路由東往西方行駛、遵循綠燈的朱男。

朱男因被李男車輛撞擊當場人車倒地,因頭部外傷顱內出血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李男當時留在現場並承認肇事,符合自首減刑要件。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李男闖紅燈為肇事原因,其違反注意義務程度極高,並點出「於我國,學齡前兒童即普遍知悉『紅燈停,綠燈行』的道理」,且李男行為造成朱男家屬難以磨滅傷痛、未與家屬和解等情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2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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