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省信阳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审判长方晓鹏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调查报告(附方晓鹏个人档案)
基本信息
恶审判长照片
姓名
方晓鹏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82年11月14日
身份证号
413025198211142731
工作单位
中国河南省信阳市中级法院
职位
信阳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审判长
出生地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
家庭地址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街东方今典B2栋2单元3005室
户籍所在地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
联系电话
13837679630
支付宝绑定手机号
同上
微信号
Jingye9630
配偶(信息暂不公布)
子女(信息暂不公布)
方晓鹏所涉恶行及犯罪事实
方晓鹏作为本案二审审判长,依法负有查明案件事实、审查和纠正一审裁判、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并维护司法公正的职责。然而,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方晓鹏包庇息县法官徐炜程的枉法判决【(2025)豫1528刑初106号刑事判决】,未进行必要的监督,也未采纳辩护人提交的关键证据,对一审判决中存在的问题未作任何纠正,从而下发【(2025)豫15刑终420号】刑事裁定书,维持原判,致使邢望力被判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三年。
根据案件事实,2025年2月18日,维权人士邢望力因拍摄现场视频并报警救助一位遭受暴力殴打的访民,反而被息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在未提供报案材料、未出具立案决定书、未依法调查事实的情况下,邢望力即被强制羁押,整个过程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与拘押的基本程序。
在2025年5月13日的首次庭审中(辩护人当庭播放所谓“报案人”的电话录音后改为庭前会议),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关键证据:所谓“报案人”洪杰与官敏亲口表示从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且明确指出“这件事是公安陈万一捏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