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职校女生遭多名同学殴打侮辱,家属称霸凌者至今未道歉
12月17日,来自黑龙江佳木斯的马女士向极目新闻反映,她16岁的妹妹因琐事被同学骗至当地一公园内,多名学生对其实施了殴打、侮辱等霸凌行为。目前,马女士的妹妹因抑郁焦虑在佳木斯市精神疾病医院进行治疗。
16岁女生遭殴打,7人被行政处罚
马女士表示,自己16岁的妹妹在佳木斯桦南县综合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上学,今年11月14日11时40分左右,她被同学叫到了当地一森林公园内,没想到等待她的竟是12名年纪相仿的学生。这12人除了同班同学,还有其他学校的学生,其中一名女生齐某婷上前多次殴打、侮辱她妹妹,其他参与霸凌的学生不仅没有阻止,还继续出言讥讽,甚至拍摄了视频并传到了微信群。
齐某婷动手殴打马女士的妹妹(视频截图)
马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一名短发女生双手紧紧抓住另一名长发女生的头发和上衣,之后将她摔倒在地,并击打其面部,用脚踢她的身体。
马女士称,视频中的长发女生就是她的妹妹。11月14日12时20分,妹妹回到家中,家人发现她被打立即报警。经过调查,当地派出所对参与霸凌的7名学生给予了行政处罚。据马女士提供的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现查明,2025年11月13日晚,齐某婷与王某悦、时某惠共同商讨找马某仙解决彼此间的矛盾,三人商议如解决不成就殴打马某仙。11月14日11时许,马某仙被约至桦南林业局森林公园内,齐某婷对马某仙实施了殴打和侮辱行为。
另据警方对齐某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桦南分局决定对齐某婷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对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对殴打他人及侮辱的违法行为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给予齐某婷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但由于齐某婷为15周岁,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不执行行政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