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民一庭未审先判不审硬判打造“葫芦案”
法治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保障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辽宁省高院在审判一起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三任合议庭滥用职权、未审先判、不审硬判、明知违法而故意违法,在这条战线上敢称“天下第一庭”。在副庭长孙维良的带领下,审判作风确实硬朗,在国家当前严厉整顿政法系统腐败的大环境下,却明目张胆藐视国家法律法规。
孙维良在辽宁高院深耕多年,与作风硬朗的主管原副院长柴学伟(此君在全国法治反腐声浪中已被调离辽宁高院)坚决共进退。孙维良在辽宁省高院民一庭掌管主要案件多年,其作风堪称“顽强、坚决、硬朗”,在他的带领下,辽宁高院民一庭勇于违法、敢于违法的胆识横扫古今天下法律界,可谓 “天下第一庭”。
“天下第一庭”的硬朗作风从沈阳世茂五里河诉讼案中截取几个真实案情片段,即可见一斑。同一案件的三任合议庭成员全部滥用国家审判权、违法审判、明知违法而故意违法、未审先判、不审硬判,实实在在的枉法裁判。
本案原告承包方以发包方拖欠2亿元巨额工程进度款于2015年1月起诉至辽宁省高院,本案经历6年时间,历任三任合议庭审理,二任合议庭被成功回避,直至2020年12月,第三任合议庭对该案作出离奇荒唐的判决。
场一:第一任合议庭违法表演(主审法官黄立君):证据确凿不判,程序严重违法提起鉴定,鉴定内容与诉请不符。
原告诉请工程进度款,庭上出示被告方工程师及监理(被告委托的)签字认可的欠款证据,被告对被告方工程师及监理签字无异议,争议双方都不同意鉴定,双方做最后陈述,庭审结束等候判决。
此时,民一庭主审法官黄立君在被告举证不能的情况下,不是依法进行判决,而是时隔10个月以后又委托司法鉴定(这是严重违法),并与司法辅助办公室及辽宁艾立特公司串通,“摇号”抽中了与被告合作过多年,有重大利益往来的辽宁艾立特公司(如果没有串通的话这相当于中六合彩的概率),并且有意不让艾立特公司作书面是否和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