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因涉贪逾亿,被判刑15年。作为副部级的中纪委“内鬼”,李刚本身是现任中纪委书记李希提拔的,上任仅9个月。
12月3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受贿一案,李刚被以受贿罪判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
官方指控,1998年上半年至2024年6月,李刚利用担任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委常委、副县长,大邑县委副书记,成都市温江县(区)委副书记、县(区)长、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成都市温江区委书记,四川省招商引资局党组书记、局长,四川省巴中市委书记,四川省自贡市委书记,四川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2亿余元。
